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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運用補助措施,連結跨部會網絡資源,推動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再運用,鼓勵企業進用並支持退休者重返職場。
二、提案單位:機關之附屬機關(構)、學校、依人民 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民間團體或單位。但不包括政治團體及政黨。
三、提案單位應檢附下列文件,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公告申請期間內(如附件一召開說明會公告),向計畫執行地所屬分署提案申請:
(一)申請書(如附件二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附表一)。
(二)依法核准設立之文件,包括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法人登記 證書影本、組織章程影本等。但提案單位為行政機關者,得免付。
(三)實施計畫書。
(四)提供申請時有辦理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補助要點第五點規定相關業務之證明文件。
(五)其他經分署認定有必要提出之文件。
四、相關資訊及規定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45+就業資源網」-最新消息(網址:https://45plus.wd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