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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推動族語發展獎勵計畫】 行政院111年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其中5年將投入72億元復振原住民族語言,本會今天發布「原住民族教會推動語言發展獎勵計畫」,獎勵原住民族教會(堂)以族語證道、族語主日學、族語詩歌及讀經、族語環境布置、族語推廣活動等。
獎勵對象:不分教派,有具原住民身分教友,並願意使用原住民族語言宣教及辦理各類教會事工之教會(堂)。
獎勵項目:族語證道、族語主日學、族語推廣
申請方式及受理期限: 原住民族教會(堂)於3月31日前向所屬教派總會送申請表, 教派總會彙整後於4月30日前函送本會。 鼓勵全國原住民族教會共同參與族語復振的工作,一起建構多元學習族語管道,帶動族人族語使用與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