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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國外網購商品應留意輸入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日期:112-11-01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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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雙11」跨境網購熱潮即將到來,民眾跨境網購進口物品,經常以快遞或郵寄方式運送至臺灣,惟部分定有輸入規定之貨品(例如:食品、健康食品、藥品及動植物產品等),須經相關主管機關同意或查驗、檢疫合格,始得進口。關務署提醒民眾務必於跨境網購時,確認各貨品主管機關輸入規定,以免因未取得輸入許可文件無法立即提領貨品,甚至須依規定將該貨品退運或遭主管機關裁罰。
    關務署說明,常見民眾網購含有豬肉製品及植物盆栽,是類應施檢疫之動植物產品,輸入規定代碼為B01,應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以下稱防檢署)申請檢疫,如未經申請檢疫遭查獲,防檢署將予重罰,經統計今年截至9月底止,海關查獲移送防檢署裁處含有豬肉製品案件共410件(404.5公斤),民眾不可不慎;另食品亦為民眾常見網購貨品種類,輸入規定代碼為F01,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亦請民眾特別注意。
    關務署提醒,網購具輸入規定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不得以快遞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另鑒於輸入規定繁多,民眾如不諳貨品輸入規定,於網購前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通關簽審查詢/其他相關查詢/(GC473)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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