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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第4季及112年1月之查定課徵營業稅開徵了,可以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繳稅喔!

日期:112-02-08
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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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1年第4季和112年1月查定課徵營業稅核定稅額,原繳納期間為112年2月1至10日,因考量郵政機關投遞繳款書期間適逢農曆春節假期,繳納日期改訂為112年2月13至22日。

前開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可透過以下多元管道繳納稅款:

多元管道繳納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稅額繳款書時,請於繳納期限內如期完納稅款,以免逾期致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繳稅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及資訊組      
聯絡人:陳美秀 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80
撰稿人:莊雅心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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