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說明,石綿瓦或石綿浪板使用時結構完整並無危害性;但於拆除過程中若有破損,石綿纖維飛散易致吸入危害風險,如不去破壞它的結構導致破損,不會對居住者之健康造成影響。因此,民眾於石綿建材拆除前,可依循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4步驟:「查」、「詢」、「包」、「清」,並至環保署「石綿資訊專區」網站(https://topic.epa.gov.tw/asbestos/mp-4.html)查詢相關資訊與法規。
環保署指出,經運用遙測技術調查掌握全臺約有24萬棟房屋屋頂使用石綿瓦/浪板,粗估重量約為53萬噸。環保署提供拆除後石綿瓦/浪板廢棄物的清運費用補助,民眾可於翻新石綿瓦/浪板屋頂時向各環保局提出申請,民眾不用負擔廢棄物清理費用。
環保署說明,請民眾於拆除前,先辨認家中屋頂是否為石綿瓦/浪板,如無法確定可向各地方環保局詢問。確認為石綿瓦/浪板後,應洽所在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確認可否自行拆除、委託拆除業者資格、相關執照申請等事宜;拆除時,應依勞動部「石綿建材拆除作業危害預防指引」及內政部「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辦理,穿戴適當之防護裝備執行拆除作業。若需委託合格拆除業者拆除,業者名單可在石綿資訊專區查詢。
拆除時盡量保持完整性,經潤濕處理,並以雙層塑膠袋盛裝後,置於可封口之太空包內,再請環保局通知清除廠商至家戶收運,送至處理機構固化處理。環保署呼籲,石綿建材廢棄物排出需依相關規定辦理,千萬不要違規棄置,違者最高將處1,000萬元罰鍰。
各地方環保局已加強宣導民眾相關注意事項,並陸續通知擁有石綿建材的家戶,預計明年將完成全面通知。經各地方環保局通知符合補助資格且完成申請者,應依相關規範,配合辦理拆除後廢棄物妥善包裝及約定收運事宜。
如需洽詢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相關細節及補助申請相關資訊,可撥打專線電話02-8771-0152,或向所在地環保局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