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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防疫規定及便民服務 更新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

日期:111-03-31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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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說明,配合111年3月27日公布有關「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及參與繞境活動需要,和便民服務,「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 https://dvc.mohw.gov.tw/verifier-web/) 更新查驗畫面。

  • 已接種3劑(或以上)疫苗,查驗通過畫面加註「已接種滿3劑」,以利查驗人員快速辨識民眾是否已接種3劑(或以上)疫苗。
  • 已接種第2劑且滿3個月,查驗通過畫面加註「2劑滿3個月」,以提醒民眾應及時接種第3劑。

指揮中心說明,有關民眾反應於國外接種之劑次未被數位證明採認,致民眾為取得可通行國際的數位健康證明,而需在國內接種更多劑疫苗。配合歐盟規定及我國政策,將國外已接種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EUL(緊急使用清單)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專案製造,並於衛生所完成補登疫苗者,亦視為有效劑次,若後續在國內接種,其數位證明之劑次計算會符合實際登錄情形。

指揮中心提醒,健康證明驗證有各種型式,數位健康證明具資料最小、可被遺忘、可自行攜帶等個資保護特質,且配合驗證程式掃描QR Code時具有防偽功能,期待需要場所出入防疫管理的單位善為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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