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3-10-17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限至114年4月30日止,或於經費用罄時即告終止受理;前開申請期限係執行單位向本府原民會提出申請計畫之期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旨揭計畫及相關表格電子檔可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cip.gov.tw/)-業務專區-各處業務-社會福利-社會福利專區-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機構式服務生活資材費用補助計畫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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