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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保障 內政部團保近98%村里長投保

日期:112-01-04
資料來源: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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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供給第一線地方公職人員完整優惠的人身保障,內政部辦理112及113年度全國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團體傷害險,從開辦至111年12月30日止,已有近7,600位村(里)長投保,投保率達97.9 %,投保情形相當踴躍,歡迎新任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踴躍投保。

內政部表示,自107年開辦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業務迄今,廣受好評。因考量地方民意代表須於選區內考察或辦理為民服務工作等,執行職務上亦有一定程度的風險,此次內政部首度將直轄市、縣(市)議員及鄉(鎮、市、區)民代表納入適用對象,經統計也已有超過4成地方民意代表申請加入投保行列。

內政部指出,此次團體傷害保險方案為保險金額新臺幣1,000萬元,另包含意外造成的醫療、住院、失能等給付,保障較完整且投保流程簡便,只要具有地方民意代表或村(里)長身分就能參加,免體檢、無須對保,提供了村(里)長及地方民意代表於執行職務時更完整、優惠的保障,進而能全心投入為民服務事務。

內政部呼籲,尚未投保意外傷害險的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可逕洽新光人壽投保,或請議會、代表會及公所協助辦理投保。相關資訊可至新光人壽「全國地方民意代表及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網頁查詢(https://www.skl.com.tw/promotion/Re2022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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