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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11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實際收入數新臺幣(下同)3,858億元,較預算通知分配數3,084億元,增加774億元,其中來自國稅部分,所得稅及營業稅分別增加437億元及370億元,另貨物稅減少30億元,至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地方稅之縣(市)土地增值稅則減少3億元。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係屬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年度中,原則上依預算通知分配數按月平均撥付,如實際收入數超過預算通知分配數,則於預算整理期間結束(次年1月15日)後,辦理第13次撥付作業。111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收入數較預算通知分配數增加729億元(含利息收入1.3億元),業按公式設算分配,於112年1月18日完成撥付作業,並於通知函中提醒各地方政府應就其獲配款項優先用於償還債務,如非用於償還債務亦應審慎規劃妥善運用,避免不經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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