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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 22日第1058次委員會議決議,依電信法核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自112年4月1日起實施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服務零售價不調升、中間產品之國內數據電路等批發價月租費、網際網路雙方互連批發價調降資費案。
NCC說明,中華電信公司調整資費情形為:
一、固定通信業務之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不予調升。
二、國內數據電路等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4.53%。
三、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月租費降幅約27.45%。
NCC指出,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原依X值資費調整計算可調升,中華電信公司為使用客戶持續享有優質的上網服務,而不予調升,預估受惠用戶數約269萬戶,各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各速率及資費如附表一。另本次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月租費,由現行51元/Mbps降至37元/Mbps,相當於價格調降14元/Mbps,網際網路雙方互連(Private Peering)批發價資費新舊費率如附表二。
NCC表示,依NCC 109年3月5日公告的固定通信業務適用資費調整係數(X值)零售價之市內網路業務為2.15%、批發價之業務為7.48%;此外,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11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為2.95%。故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市內網路業務光世代電路服務零售價原本調升幅度依拉氏價格指數公式加權計算不得超過0.8%、批發價之業務調降幅度至少應達4.53%。
NCC特別肯定中華電信公司能考量民眾在通貨膨脹下,後疫情時代寬頻成為民生必需品,為減輕民眾使用電信服務負擔,自主凍漲本次光世代電路零售價月租費,讓產業及人民得持續享有質優價廉、多元選擇及創新的各種數位經濟服務,創造民眾與業者雙贏局面。
NCC最後表示,中華電信公司將以網頁公告等明顯方式,完整揭露費率調整內容,使用戶能簡明迅速地瞭解所適用方案的調整情形,以落實資訊透明並落實回饋消費者意旨。
連 絡 人:專門委員 黃睿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