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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為營造使用原住民族語言的友善環境,推廣族語的使用,修正「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維持費作業要點第4點、第5點」,新增族語推廣補助項目及經費,讓族人於辦理祭典活動時,可以補助族語主持人,也鼓勵公所及代表會於議事期間或召開會議,租用口譯設備,方便族人使用族語。
原民會表示,本次要點修正後,每年度於補助地方政府的原住民族地區基本設施費中,原住民族地區的鄉(鎮、市、區)公所,至少需編列約3,840萬元,以改善使用族語的環境,及創造使用族語的機會。原民會夷將Icyang主任委員特別表示,沒有了族語,就無法舉行歲時祭儀,沒有了歲時祭儀,文化也將隨之流失。
原住民族語言已經是國家的語言,未來原民會將持續推動族語復振,積極營造原住民族語言使用環境,使原住民族語言,成為族人日常生活使用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