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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為落實原住民族語言家庭化,將配合本(112)年5月母親節,獎勵於家庭積極傳承族語之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模範母親,以帶動各族致力族語傳承與發展之風氣,爰定頒「112年度獎勵推廣原住民族語言模範母親實施計畫」。
2.本案重要期程如下:
(1) 112年3月26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受理申請截止(郵戳為憑)。
(2) 112年4月15日前:地方政府完成審查並將推薦名單函送原民會。
(3) 112年4月30日前:原民會完成評審。
(4) 112年5月15日前:公告得獎名單並公開表揚。
3.報名表件請寄至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文教福利組曾先生收(地址:台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