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勞工工作狀況、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及職涯規劃等情形,勞動部以參加勞保之本國勞工為調查對象,按年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12年計回收有效樣本4,095份,調查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一、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之勞工占7成5
112年調查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4.6%,較111年調查上升1.2個百分點,感到普通者占22.4%,感到不滿意者占3%。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之各項目滿意比率,以「性別工作平等」97.3%最高,其次為「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96.1%,「工作場所」94%居第三;對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之各項目不滿意比率,以「人事考核升遷制度」82.6%居首,其次為「工資」64.3%,「員工申訴管道之暢通」60%居第三。
二、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者約占4成,平均每月延長13.4小時
112年調查勞工近一年(111年6月至112年5月)有延長工時(加班)者占41.2%,較111年調查下降0.8個百分點,其中有延長工時者之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3.4小時。按行業別觀察,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有延長工時占63.1%最高,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運輸及倉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亦均在5成以上。
三、延長工時之勞工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成5
依112年調查勞工近一年延長工時統計,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4.6%,較111年上升0.5個百分點。按行業別觀察,從來沒有或經常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之占比以不動產業19.6%最高,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批發及零售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與製造業亦均逾1成。
四、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通訊方式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之勞工占1成7
112年調查勞工近一年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占24.5%,較111年下降0.7個百分點;接獲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者占17%,執行工作地點(可複選)係回服務單位者占5.1%,在非服務單位執行占13.4%,其中後者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為4小時。
五、勞工認為目前工作和休閒達到平衡者約占7成,需要服務單位提供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以「福利措施」為主
112年調查勞工認為目前工作和休閒達到平衡者占70.9%,較111年調查下降1.8個百分點,認為工作有點多占22.7%,認為工作太多占5.6%,認為休閒有點多占0.8%。
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之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可複選)以「福利措施」(如婚喪年節禮金、子女就學補助、文康活動、員工旅遊、團體保險等)占75.7%最高,其次為「彈性工作安排」占53.1%,「優於法令給假」占52.4%居第三。按年齡別觀察,各年齡別勞工均以希望提供「福利措施」最多,15~24歲、45~54歲勞工希望「優於法令給假」居次,25~44歲、55歲以上則以「彈性工作安排」居次。
六、勞工規劃退休後之生活費用來源,以「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及「儲蓄」居多;已規劃退休年齡者所規劃之退休年齡平均為61.3歲
112年調查勞工退休後之生活費用來源目前尚無規劃者約占1成,其餘(可複選)則以「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占69.7%最多,其次為「儲蓄」占69%,「投資所得」占51.1%居第三,「由子女供應」占3.8%。按性別觀察,男性規劃「投資所得」之占比54.1%高於女性之48.1%,其餘則差異不大。
另勞工已規劃退休年齡者占12.7%,尚未規劃者占87.3%,前者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3歲。按性別觀察,男性勞工已規劃退休年齡者占14.2%,高於女性之11.2%;男性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6歲,較女性之61.1歲多0.5歲。
七、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之退休準備協助措施,以「健康管理」最多,其次為「理財規劃」
112年調查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的退休準備協助措施(可複選)以「健康管理」占57.9%最高,其次為「理財規劃」占45.9%,「家庭照顧」占26.2%居第三。
八、5成3勞工持有證照,以「技術士證」占26.3%居多;近3成4勞工未來打算考證照
112年調查勞工持有證照占53.3%,持有證照的類別(可複選)以「技術士證」占26.3%最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占17.7%次之;勞工未來打算考證照者占33.6%,報考類別(可複選) 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占14.7%最多,其次為「技術士證」、「語文證照」各占10.9%、10%。
九、 勞工希望工作型態仍以週休2日為主
在不改變每週工作時數下,勞工希望工作型態以週休2日之「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及「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時間固定」分占45.4%及44.7%較高,「增加每日工作時數,減少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3日每日工作10小時)占8.7%,以34歲以下年齡層各占逾1成較高,偏好度隨年齡遞減;「減少每日工作時數,增加每週工作天數」(如週休1日每日工作6-7小時)則占1.2%。女性希望「每週工作5天,上下班採彈性時間」較男性高3.5個百分點,男性「增加每日工作時數,減少每週工作天數」則較女性高4.1個百分點。
十、勞工遠距工作情形
(一)勞工目前工作不可遠距執行占7成6;近一年曾實施遠距工作者占1成1
112年調查勞工目前工作不可遠距執行(全部工作都必須至服務單位執行)占75.7%,部分工作可遠距執行者占21.2%,全部工作都可以遠距執行者占3.1%;部分或全部可遠距工作且近一年曾經實施者合占10.5%。按職業別觀察,「可遠距工作(含部分及全部)」以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之47.3%最高,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分別為42.8%、38.7%。「可遠距工作且近一年曾經實施遠距工作」者以專業人員與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居多,各逾2成。
(二)勞工實施遠距工作期間以「1週~未滿0.5個月」占2成5最高
近一年曾遠距工作之勞工,其遠距工作之期間以「1週~未滿0.5個月」占24.9%最高,其次為「未滿1週」占23.8%,「0.5個月~未滿1個月」、「1個月~未滿2個月」均占11%居第三。
(三)勞工實施遠距工作的主要原因以「服務單位規定」占2成9最多
勞工近一年曾遠距工作的主要原因以「服務單位規定」占29.2%最高,其次為「因個人健康因素」占24.9%,「為取得較有彈性的工作時間」及「疫情影響」居第三,各占18.2%。
(四)勞工未來願意遠距工作占6成9
從事可遠距工作之勞工,未來願意採取遠距工作模式者占69.1%,其中全部都可遠距工作者為88.9%,部分可遠距工作者為66.1%。
十一、勞工需於夜間工作約占8%
112年調查勞工需於夜間工作(係指工作時間於晚上10時至隔天清晨6時內)占8.1%,不需於夜間工作占91.9%。按職業別觀察,需夜間工作比率以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之18.3%最高,其次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11.4%,專業人員9%居第三。按行業別觀察,需夜間工作比率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之26.4%最高,其次為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18.5%,運輸及倉儲業17.7%居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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