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鐵路安全監理實務執行,交通部鐵道局依鐵路法第56-6條規定於官網建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供鐵路營運機構從業人員「自願、保密」之通報管道,將工作中所發現不安全或有安全疑慮之狀況通報鐵道局,以及早發掘潛伏在鐵路系統之危害因子,並督促營運機構適時採取必要之矯正措施,避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
「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適用對象包括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農業部林業與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營運機構之從業人員,舉凡駕駛、行控、乘務、站務、維修及其他從業人員,皆可透過本通報系統就任何不安全事項提出自願報告,鐵道局將對通報者身分及資料予以保密,以鼓勵吹哨者勇於舉報組織內隱匿危害事項或便宜行事之樣態,不以處分或究責為目的。
鐵道局於接獲報告後,將依案情需要與通報者聯繫,以確認並釐清報告內容,並請所涉營運機構針對報告內容,提出說明或改善措施。如報告內容經鐵道局查證,確已違反鐵路法相關規定,鐵道局基於鐵路監督管理職責,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或處以罰鍰,督促營運機構加強各項營運及檢修作業,提供旅客更安全的鐵路運輸環境與場域。
「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網址為
https://rsris.rb.gov.tw/,鼓勵營運機構從業人員善加利用,藉由發現不安全事項及本局之監理作為,共同為旅客提供更安全、便捷的鐵路運輸系統,並提升整體鐵路安全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