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計畫依據: 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查核計畫」及112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
二、計畫目的:
(一)落實長照0前端初級預防功能,連結後端失能專業照顧服務,提升原住民族長者生活品質。
(二)賡續建構「沙鹿區」原住民族長者看得到、找得到、用得到之多元化照顧環境,保障原住民族長者選擇在地終老的自由權利。
三、執行地區:「沙鹿區」。
四、實施日期:自112年核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五、補助項目及金額:
(一) 補助項目:開辦費、基本業務費、量能提升業務費、計畫負責人津貼、照服員服務費、照服員年終(績效)獎金、文健站執行單位勞健保負擔補助。
(二)補助金額:上限:115萬0,162元。
六、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2年6月15日止。
七、資格條件:立案人民團體(含設於原住民族地區/都會區之地方分會),並以扶植在地原住民族團體為優先。
八、審查方式:由本會召開審查會議,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並請申請單位簡報。
九、詳細資訊請參閱『112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沙鹿區)文化健康站徵求服務團隊說明』。
*備註:申請者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文教福利組 黃小姐04-22289111轉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