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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7日於桃園市龜山區華夏飯店會議廳舉辦「原住民族自製獵槍安全使用教育訓練試辦計畫」開幕典禮。原民會主任委員曾智勇Ljaucu·Zingrur致詞時表示,原民會未來將藉由舉辦自製獵槍安全使用訓練,以保障每位原住民獵人的用槍安全,並期能永續傳承原住民族狩獵文化,達成國家肩負維護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權之義務。
曾主委指出,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1月19日發布之獵槍辦法草案規定,未來族人必須通過本會獵槍安全使用訓練,方得申請進口之自製獵槍。因此原民會藉由本次教育訓練的試辦結果,針對目前規劃的獵槍安全使用計畫,進行滾動式修正,以完善及周全未來正式開辦的自製獵槍安全使用教育訓練。
曾主委亦表示,依據釋字803號解釋,原住民狩獵文化權與環境生態保護,皆屬憲法所保障之重要價值,經參考各界及原住民獵人意見,本訓練課程包含槍枝訓練共10小時、狩獵基本知識3小時及獵場訓練11小時,業已納入野生動物保育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及現行相關法律知識。
最後,曾主委強調原民會正積極規劃未來獵場訓練委由部落及獵人協會依照各族狩獵文化、方式辦理,以落實憲法所保障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之文化權利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