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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薪資議題教育部說明

日期:112-02-17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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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沈靜濤科長    電話:(02)7736-7416

對於代理教師完整聘期衍生的薪資議題,經與行政院研商,基於教育平權,避免城鄉落差,且考量縣市今(112)年未及編列相關經費,爰今年將協助全國各縣市112學年第1學期同步實施完整聘期所需經費差額之50%。

同時,為健全代理教師待遇,113年度以後各縣市應循年度預算編列程序,建立常態化制度永續實施;同時行政院亦將列入一般性補助款設算,共同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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