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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籲請銀行於授信時應考量區域適度均衡發展,妥善調配授信額度

日期:112-02-10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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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昨(8)日國家發展委員會邀集內政部、中央銀行、財政部、金管會及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銀行公會)等相關單位,召開「健全房地產市場行動方案」各項措施推動情形會議,其中對房地產市場融資議題部分,金管會將依會議共識,請銀行於授信時考量區域適度均衡發展,妥善調配授信額度,以利部分區域建案取得資金,並請銀行公會配合向會員銀行加強宣導。
      金管會表示,銀行業吸收社會大眾資金加以分配運用,具金融中介功能,並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扮演支持其他產業部門發展之重要角色。為支援企業資金需求及繼續經營,銀行業應在兼顧風險控管之前提下,妥善有序地採取資金調配。針對本次會議中有關非都會區建案資金取得之議題,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之主要目的係控管銀行流動性風險,銀行於執行該項授信總額控管規定,應注意區域適度均衡發展,並依企業往來情形合理評估,妥善調配各區域間放款額度。
聯絡單位:銀行局本國銀行組
聯絡電話:(02)8968-9675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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