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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5日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近來陸續查獲新型態改造槍砲,造成多起社會矚目的傷亡案件,經統計今(112)年查緝的非法槍彈9成為非制式槍枝,為加強非制式槍砲溯源管理,這次修法全面納管槍砲彈藥及其主要組成零件,並將模擬槍提升為刑法規範,子彈零件列行政罰;另增訂對槍砲零件製造業者行政檢查,以強化槍枝零件源頭管制,降低不法外流;同時增訂公共場所開槍處罰,並對受組織指示開槍者加重處罰,以嚴懲幫派及組織犯罪者公然開槍等罪行,維護社會治安。
此外,為從根本管制改造槍枝,這次修法也配合實務現況及科技發展,增訂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材質規範及殺傷力認定基準,以利非法槍枝的查緝。同時為防處犯罪行為人故意於開槍後隨即攜械自首,僥倖尋求減免刑責情事,這次修法也將「必減刑」修正為「得減刑」。
內政部指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經警政署召開多次會議與各機關間協調配合,並邀集專家學者多方參採實務及學術意見,本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說明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化槍砲彈藥的溯源管理,防處不法改造槍枝流竄等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