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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Mataisah原夢計畫」:
一、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補助期間:最長以90天為限,並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執行完竣。
三、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如附表一)。
2.計畫書(如附表二)。
3.切結書暨著作授權書(如附表三)。
4.語言能力證明文件,如通過外語檢測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
5.其他特殊表現佐證文件,如無則免。
四、連繫窗口:教育文化處承辦人 孫寧小姐 電話:02-8995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