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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印章等重要資料勿交付他人免遭虛報薪資

日期:112-12-20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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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呼籲,民眾在找工作時,切勿隨意將身分證、印章、銀行存摺交給他人,以免遭虛報薪資而成為逃漏稅之工具。

該局說明,常見虛報薪資之態樣,為營利事業取得非員工之個人身分證資料並填發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等到納稅義務人收到扣繳憑單,才發現被虛報薪資,甚至有人直到國稅局通知補稅時,才知道被虛報薪資,造成困擾。

該局提醒,民眾如發現有被虛報薪資時,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透過檢舉逃漏稅信箱提出檢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供查核,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也提醒公司行號,申報員工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時,務必如實申報,倘經稽徵機關查獲有虛報薪資情事,除補繳本稅外,尚有罰鍰,得不償失。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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