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高考三級僑務行政類科 增列選試越南文、印尼文

日期:110-11-01
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

:::

  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高考三級僑務行政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外國文(選試科目)」,增列選試越南文及印尼文,並從111年1月1日施行。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僑務委員會以越南及印尼作為台灣在東南亞等國僑務工作推動的重點區域,為培養派駐地區專業僑務駐外人員,並強化當地僑務工作推動,提升涉外工作量能,亟待以考試進用並培養兼備當地語言專長及僑務專業能力的駐外專才。

  考試院表示,為應業務需要及駐處人才專業考量,將高考三級僑務行政類科專業科目「外國文(選試科目)」,增列「越南文」及「印尼文」,修正為「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越南文、印尼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並將於111年1月1日施行。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