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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

日期:111-04-15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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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鑒於近期本土疫情升溫,面對Omicron病毒株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4)日表示,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強化輕重症分流,以確保醫療量能及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條件,說明如下:

一、醫院:收治中重症(依WHO之SARS-CoV-2感染的相關臨床表現分類屬中度以上者)、高齡(70歲以上)、血液透析、懷孕36週以上確診者。若住院病患已無住院需求者,無須待解除隔離,即可依分流收治原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於啟動居家照護之縣市,得返家採居家照護)。

二、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收治無症狀、輕症(含機場落地採檢PCR陽性)且年齡未滿70歲、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如孩童),或懷孕未滿36週之確診者。

三、居家照護(啟動縣市):未滿65歲,無血液透析、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得採居家照護管理;不符居家照護條件者,依分流收治原則送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醫院。

四、專責病房、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如場地允許,均以2人一室收治,不限家人、同住或同行者;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如房型允許(如家庭房),可同室收治2人以上,且以家人、同住或同行者為限。

指揮中心籲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落實執行社區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以確保確診者健康權益。指揮中心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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