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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請各界推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非政府代表委員參考名單

日期:111-03-25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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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洪國耀    電話:04-37061075 電子信箱:e-22c7@mail.k12ea.gov.tw

教育部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非政府代表委員遴選作業,為廣納各界人才,請各界踴躍推薦參考名單(https://ques.cher.ntnu.edu.tw/recommendation)。

教育部表示,因課審會審議大會現任委員48人中,其中有非政府代表委員19人將於112年2月13日任期屆滿,因此啟動遴選作業。本次受理推薦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參考名單類型、日期、任務及會議運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委員類型:包括「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普通型與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及技術型與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等教育階段」及「特殊教育、體育、藝術才能及其他特別類型教育」共2類課程、教學或評量之專家學者。

二、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

三、課審會任務:課程綱要總綱、各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等審議;學校課程修訂原則審議;其他依法應由課審會決議事項。

四、為使課程綱要審議過程公開透明,課審會所召開會議,將作成會議紀錄及委員發言摘要,併同委員姓名公開。

五、課審會審議大會委員具非政府代表身分的委員候選人,將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3條之1規定,由行政院提名後,提交課審會委員審查會以過半數同意,再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教育部提醒,推薦課審會委員參考名單前,請先徵詢受推薦者擔任課審會委員意願,並確認其同意配合公開姓名及參與會議時之發言摘要,並於111年4月30日前,上網提供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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