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4年1月6日彰美推字第1142000001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概要如下:
(一)目的:114年度補助主題為「具備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精神之藝術節活動」或「藝術節慶活動中有關社區營造或地方創生之項目」。
(二)補助對象:中部四縣市(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文化生活圈內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從事社造及村落文化推展之組織、法人、民間團體、公司、行號。
(三)申請時間:114年1月6日至114年2月27日止。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系統」https://grants.moc.gov.tw/Web/平台辦理公告及申辦作業。
(五)審查及核定:由該館採「初審」及「複審」之二階段審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