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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民眾投保強制車險,金管會保險局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合作,自111年4月28日起,將於強制車險違規罰單附加列印重新投保繳費單

日期:111-04-27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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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雖已實施多年,但仍有車主因未投保強制車險遭受處罰,為避免車主因仍未投保而再遭受處罰,為提醒及便利遭處罰之車主投保,金管會保險局與公路總局合作,自111年4月28日起,各公路監理機關於舉發違反強制車險事件通知單附加列印強制車險重新投保繳費單,車主可持該繳費單至便利超商或透過QRcode刷卡繳交保險費,投保強制車險,以提醒及便利遭處罰之車主投保。
金管會表示,強制車險制度自87年1月1日實施,截至110年底已逾596萬人次獲得理賠,提供因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為提醒民眾投保,依規定保險公司應於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寄送予要保人1次續保通知及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至少再為2次重新投保通知,另因機車投保率仍有不足,就保險期間屆滿後第2個月內仍未投保之機車,由金管會保險局及公路總局共同具名再次寄送投保通知。
金管會提醒民眾,於強制車險保險期間屆滿前儘速完成續保或重新投保,除能使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外,亦可將賠償責任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以減輕經濟負擔,並避免因未投保遭公路監理機關處以罰鍰之情形。

聯絡單位:保險局產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36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本會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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