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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補助幼童專用車逾千輛 維護幼兒乘車安全

日期:111-02-15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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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幼兒乘車安全,教育部自108學年度起推動幼童專用車補助政策,並於109年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公私立幼兒園汰換暨新購幼童專用車要點」,持續補助幼兒園每輛購車費用4成、約36萬元。108年至111年1月累計補助幼童專用車1,402輛,補助經費達4億9,007萬餘元。

  國教署說明,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使用經過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的幼童專用車輛,且車齡不得超過出廠10年。目前全國幼童專用車約3,800餘輛,每年屆齡車輛平均約300輛至400輛,國教署自108年8月起補助汰換幼童專用車199輛,109年補助汰換暨新購409輛,110年359輛,111年度共受理20個縣市提出435輛補助申請。補助措施執行至今第4年,補助車輛逾千輛,將持續鼓勵各公私立幼兒園加速汰換屆齡車輛或新購合格車輛,確保幼兒乘車安全。

  國教署表示,幼童專用車載運對象為自我保護能力較不足的幼兒,每一家幼兒園都應主動檢視車齡及安全性,確保車況良好並符合法規規定。國教署將持續促請各地方政府不定期到幼兒園檢查車輛使用情形,且與監理及警察機關稽查人員合作,至園所周邊實施聯合稽查、加強路邊攔檢,積極督導幼兒園使用合格車輛載運幼兒,維護幼兒乘車安全。

聯絡人:蔡靜芬    電話:04-37061372 電子信箱:e-3257@mail.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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