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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助」政策相關資料

日期:112-08-18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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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照顧國民年金保險(以下稱國保)被保險人,依據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 」,衛福部於112年4月14日函頒「衛生福利部因應疫後補 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法」,明定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 已繳納112年4月至12月份保險費之國保被保險人,將由疫 後特別預算補助其自付保險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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