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金管會將放寬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

日期:109-11-18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為利持續推動我國ETF市場發展,同時兼顧投信公司之實務運作及ETF投資人分散管理,金管會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建議,酌予放寬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

金管會前考量ETF為公開募集且掛牌交易之基金商品,為求我國ETF市場能長遠穩健發展,於108年4月參採投信投顧公會建議方案,以單一投資者持有ETF比重不宜超過30%為最終目標,並允許採取逐漸調整持有比重的方式,要求投信公司就所經理之ETF進行投資人分散。相關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已實行年餘, ETF投資人散眾化已見成效。

放寬後之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如下:

一、單一投資者持有ETF比重最終目標由30%放寬為50%:108年3月19日以前成立之ETF,單一投資人之最高持有比重採取逐年調降方式,109年底為70%、110年底為50%(原要求110年底後依投信公司所提時程持續調整至30%);108年3月20日以後成立之ETF,自成立日起單一投資人之最高持有比重為50%(原要求成立屆滿六個月後不得超過30%)。

二、小規模(規模未達30億元)ETF之投資人分散標準進一步放寬:鑒於中小型投信公司所經理之ETF規模普遍較小,而小規模ETF更易因投資人申贖或買賣而導致不符合單一投資人持有比重標準,進而影響小規模ETF之成長性以及該等投信公司新ETF之申請或申報案件,爰進一步放寬小規模ETF之單一投資者持有比重以70%為上限。

三、分開檢視股票ETF與債券ETF之投資人分散執行情形,作為日後投信公司申報或申請募集同類型ETF案件之准駁考量。

        金管會仍將持續檢視ETF投資人分散情形,並持續推動ETF相關管理措施,包括加強ETF所追蹤標的指數之審查、ETF標的指數成分券之分散性與流動性、ETF相關資訊公開揭露、定期檢視ETF折溢價狀況等。金管會亦期望投信公司、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及投信投顧公會共同合作推廣吸引更多投資人參與我國ETF市場,並鼓勵流動量提供者及投資人進行交易,提升ETF次級市場活絡性。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聯絡電話:(02) 2774-7320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本會民意信箱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