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報稅期間被保險人繳(計)費資料快速查、勞工自提退休金金額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日期:113-04-24
資料來源:勞動部

:::

112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自今(113)年5月1日起開始申報,為方便民眾報稅,勞保局已提供112年度勞(就、職)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繳(計)費資料給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倘被保險人以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系統將自動顯示112年度可扣抵保險費總金額,無須另行檢附繳費資料。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於報稅期間如仍需112年度勞(就、職)保、農(職)保、國保個人繳費證明,除可向投保單位申請外,也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https://edesk.bli.gov.tw/me/#/na/login)線上查詢列印,或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申請。

國保被保險人除可透過上述方式申請國保繳費證明外,還可持自然人憑證到統一超商之ibon列印(須自付手續費);或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區申請郵寄;或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

另外,勞保局提醒,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勞工朋友倘於112年度自願提繳退休金,今年報稅時請留意該筆自提金額是否已自薪資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請儘速通知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免多繳稅款。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