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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已發布施行

日期:112-02-04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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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推動環境永續發展與綠色運輸之理念,行政院於106年12月22日宣布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並規劃2030年將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另因應世界各國陸續提出「2050淨零排放」的宣示與行動,行政院再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提供至2050年淨零之軌跡與行動路徑,並提出12項關鍵戰略,其中1項即為「運具電動化與無碳化」,再次貫徹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目標。

交通部自100年推動電動大客車迄111年止,已核定補助市區客運及公路客運1,901輛電動大客車,統計至111年止,市區客運及公路客運電動大客車營運數量為1,170輛,籌備中車輛約790輛。為持續推廣電動大客車,交通部已核定公路總局所提「交通部公路總局補助電動大客車作業要點」,公路總局並於112年1月19日令訂定發布,自本(112)年起,補助電動大客車(含電池)車輛之標準為:甲類以每輛370萬元為上限、乙類以每輛300萬元為上限、車輛配備具自駕等級第三級以上者每輛再增加補助,以150萬元為上限,且為帶動車輛業者儘速通過交通部電動大客車車輛業者資格審查及推動乙類低地板電動大客車,針對客運業者使用該車輛亦提供相關加碼補助。

強化電動大客車安全性及電動大客車申請用電亦為交通部相當重視議題,前揭補助要點已要求地方政府應提供轄管充電站整體規劃、查核充電站安全規劃及會同消防/警政單位辦理消防及事故實體演練規劃等,並將會同經濟部、台電公司等單位辦理審查,俾確保相關規劃之合宜性;另交通部111年9月16日發布之「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亦已新增加強電動大客車之電池組、電池芯生產製造品質管理及產品安全性驗證、加強電動大客車資通訊設備資安、強化電動大客車電池安全及消防救災演練等規定,以確保車輛營運安全。

交通部將持續與經濟部及環保署等單位合作,完善國內電動大客車產業發展、協助地方政府及客運業者推動電動大客車,共同朝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目標辦理。

聯絡人

林宇平

聯絡電話

022349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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