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外僑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以信用卡繳稅或帳戶直撥退稅時應注意申報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是否相符

日期:111-02-22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110年度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今年5月開跑,結算申報期間為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外僑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以信用卡繳稅或帳戶直撥退稅時,應注意申報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是否相符。

  該局說明,配合內政部移民署自110年1月2日起實施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換發作業,如外僑納稅義務人業更換為新式統一證號,在辦理結算申報前,請記得向金融機構確認留存的統一證號,以順利辦理繳(退)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外僑納稅義務人於結算申報期間可至財政部電子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網路申報軟體,利用該軟體透過網路辦理結算申報,透過該系統使用信用卡繳稅時,請注意申報證號與持卡人於發卡銀行留存證號是否一致,避免因證號不符而授權失敗;退稅案件如果選擇直撥退稅方式,請注意申報證號與指定退稅帳戶金融機構留存證號是否相符,以利辦理直撥退稅。

  該局呼籲,為了順利完成110年外僑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已換發新式統一證號的外僑納稅義務人,記得向金融機構確認留存的統一證號,避免因為申報統一證號與金融機構留存證號不符而影響自身權益。

  納稅義務人如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沙鹿稽徵所 綜所稅股 洪嘉璘
連絡電話:04-26651351轉208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