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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租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權供民間利用活化重要管道之一,達成活化利用無預定用途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並可增裕國庫及促進經濟發展,創造多贏。為配合太陽光電、住宅政策及活化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下稱文資),國產署近年以嶄新樣貌創新型態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方式,建立標租光電、標租文資及國有房地包租3項機制,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國產署自103年推動標租機制以來,積極尋覓適宜釋出標的,以111年度而言,共辦理54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公告,公告1,412筆土地,87棟建物,標脫778筆土地,35棟建物,面積約40公頃,收益達新臺幣4.89億元,績效良好,增裕國庫收益。
為積極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國產署以一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實務經驗為底,並洽取相關主管機關專業意見後,於108年初建立標租光電制度,所篩選之標租光電標的係經洽商相關主管機關意見後始評估辦理。截至111年底,該署辦理標租光電公告共16批計61宗國有土地,面積約69公頃。標脫37宗,簽約31宗,嗣因生態議題或地方政府態度未明等緣故,終止租約7宗,現租約存續中24宗,預計發電量29.55MW。為賡續推動再生能源政策,該署所屬分署111年12月30日公告辦理標租4宗國有土地,面積計約8公頃,訂於今(112)年2月14日開標,歡迎有意願者踴躍參加投標,以免向隅。
國產署表示,為引進民間資源活化利用經文資主管機關依文資保存法規定公告為文資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並符合文資保存精神,該署於111年推動標租國有非公用文資評選新機制,由該署所屬分署與文資主管機關等成立評選會,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投標人所提企劃書(內容包含投標人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修復或再利用規劃、經營與管理維護規劃等),依評選項目及評審標準公開評選得標人。111年下半年公告標租4處國有不動產,其中2處(臺北市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嘉義市嘉義區監理所宿眷舍)已標脫並與得標人簽訂契約,1處(臺中市霧峰光復新村省府眷舍)已評選出得標人,預計今年3月辦理簽約。標租文資於111年首次推出以來成效優異,期待對文資保存維護有興趣之專業人士參與投標,共同努力達成文資不閒置,並經活化利用後能讓更多民眾親近體驗文資之美。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為配合推動住宅政策及增加活化利用國有閒置房地管道提升效益,該署111年下半年新建立國有非公用房地標租與符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範之租賃住宅包租業,由其轉租與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之機制。國產署將於今年上半年辦理首批國有房地包租公告作業,期透過國有房地包租機制,擴大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滿足民眾租屋需求。
國產署標租機制以一般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租機制為磐石,配合政策與時俱進,並考量不動產屬性特殊性,發展建構標租光電、標租文資及國有房地包租機制新樣貌。國產署未來將持續篩選適當國有不動產辦理標租提供民間活化利用,民眾(光電業者、有意參與文資活化者、租賃住宅包租業)如有使用國有不動產需求,亦可主動向所在地所屬分署(辦事處)申請辦理標租。相關招標資訊揭露於國產署各分署網站「招標資訊」-「標租不動產資訊」項下,歡迎踴躍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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