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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將於112年10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選擇之方式退稅

日期:112-11-01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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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所轄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5縣市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共2萬8千餘件,將於今(112)年10月31日依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所填寫存款帳戶辦理轉帳劃撥退稅;申報時未提供存款帳戶者,該局會開立退稅憑單郵寄納稅義務人。本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間自今年10月31日至12月29日止,受退稅人可於期間內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領或提出交換。

本次退稅適用對象為今年5月1日至31日止採二維條碼或人工方式辦理申報及5月11日以後採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及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稅額試算服務紙本回復者。

另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申報退稅案件撥付狀態,該局網站「首頁(https://www.ntbca.gov.tw)/政府資訊公開/業務資訊查詢/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撥付狀態查詢」專區,提供查詢服務,並籲請納稅義務人善加利用直接劃撥退稅,只要正確填寫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之存款帳戶,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既安全便利又快速取得退稅款,更可免掉前往金融機構提兌奔波。

該局特別提醒,國稅局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納稅義務人去自動櫃員機(ATM)進行相關操作,請民眾提高警覺,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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