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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16)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減輕民眾負擔,多元支持方案」,三年疫情很多人的生活都受到影響,為了減輕民眾的生活負擔,此次政策重點是優先照顧「租屋族」,並關心支持中低薪「房貸族」。透過擴大推動租金補貼、持續增加直接興建與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供給、擬定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支持等多項政策,來減輕居住負擔。
優先照顧租屋族 租金補貼擴大辦理
內政部表示,每年300億租金補貼政策去(111)年首度由中央直接受理與撥款,核定戶數由108年的6萬戶大幅成長,現已達27.7萬戶,其中弱勢家庭約占四成、初入社會青年與婚育家庭各占約三成,實質給予租屋民眾支持並有效減輕生活負擔。
今年針對租金補貼也提出5大精進作為,包含:
- 隨到隨辦
- 舊戶直接延續補貼,不用重新申請
- 新申請戶之租約免附房東身分證字號
- 放寬房屋的適用範圍,會以房屋稅和地政資料進行勾稽, 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
- 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
減輕中低薪房貸族壓力
目前「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刻正在立法院審議中,內政部為快速回應民眾需求同步依草案第 3 條第 2 款「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規劃,為因應疫情衝擊以及升息所造成房貸增加的壓力。
本政策不適用於購買高價住宅之民眾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本政策重點是減輕中低薪房貸族的居住負擔,不是鼓勵未來要買房的人,不適用購買高房價者,也不會補助到出租房子的房東!
因此,規劃內容是針對 110 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 120 萬元以下,僅有一間房子而且是屬於有自用住宅者;臺北市房屋原始核貸金額在 850 萬元以內,總價1200萬元以內,其他地區房屋核貸金額在 700 萬元以內,房屋總價在1000萬元以內,提供 3 萬元的定額支持。在法案通過後預期全國約可嘉惠 55 萬貸款戶,其中臺北市約佔 4 萬戶,非臺北市其他城市大約51萬戶。定額支持3萬元係以全國平均房貸餘額495萬元,111年央行累積升息0.625%來估算而得。
符合下列資格之民眾,可申請住屋貸款支持方案:
- 僅有一筆自用性質購置住宅貸款
- 名下只有一戶房屋以內
- 110年家戶所得合計120萬元以內
- 原始核貸金額臺北市850萬元(房屋總價約1200萬)以下的房屋、其他縣市始核貸金額700萬(房屋總價約1000萬)以下的房屋
持續推升全國社宅供給總量
內政部表示,中央興建社宅已從109年底的4,435戶,在3年內興建數量快速成長,去(111)年已累積興辦3萬491戶及遍及全臺20縣市(含澎湖),完成「社宅環島」里程碑。今年馬祖與金門也將開辦,將可達成全國22縣市均有社宅的成果,預計可增加2萬戶。
內政部進一步補充,截至112年1月底,全國直接興建社宅戶數已突破7.1萬戶,未來也將持續盤點國公有低度利用房地,與各部會機關整合利用國有土地,以取得社宅用地,預估在113年底,中央與地方興建社宅總量可累計達成12.3萬戶目標。未來也會就社宅執行策略與方向進行更多討論與滾動檢討,持續推升全國社宅供給總量。
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自106年底開辦,累計至112年1月底,媒合數已突破5.8萬戶,現行已達每季新增7,000戶之成果,未來將持續擴大包租代管4.0執行與媒合量能,以每季增加1萬戶為目標。
內政部最後強調,本計畫是支持受疫情衝擊的中低薪民眾。關於「居住正義」的落實,內政部未來會針對需求與問題,有次序、有重點的提出多元措施,規劃長遠且永續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