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3-10-18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114年度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自即日起至113年10月30日止,受理申請。
申請方式:
一、申請單位應將執行計畫於113年10月30日(星期三)前提報本會初審,逾期不候。
二、收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林先生收,電話:(04)2228-9111分機50104(信件主旨請註明「申請114年度平埔族群語言復振計畫」;郵寄以郵戳為憑;送件後請來電確認是否有收到報名資料,以免喪失自身權益)。
© 行政院版權所有 /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 聯絡我們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通訊地址:408281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8樓 │ 總機電話:04-2251-3839 開放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