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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
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創業時點: 105年6月1日(含)之後成立,依據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核准設立日期(非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科技產業組
創新傳產組
創新服務組
於「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組中,以總得獎企業20名為原則選出獲獎企業。
製作得獎專輯,公開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報名時間: 110年4月1日10:00至6月1日17:00止。
補件期限: 110年6月8日中午12:00前
申請方式: 一律採線上申請及收件。
相關參選方式說明,請參閱專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