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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奧運羽球男雙「麟洋配」王齊麟、李洋代言議題說明

日期:110-08-10
資料來源:財政部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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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東京奧運羽球男子雙打金牌球員王齊麟、李洋兩人因屬國營銀行正式職員身分,可否從事品牌代言之議題,財政部表示,行政院請該部以合乎規定並尊重球員個人意願為前提,盡力協助促成。

  財政部經初步硏議,將協調所屬事業單位,以透過企業對企業策略聯盟之方式,建構一套商業合作模式,使球員得以從事相關代言或宣傳活動,發揮加乘之商業效果,而相關收益可由各該企業訂定球員分潤或經費運用辦法。

  財政部表示,王、李兩人均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地銀行)透過公開甄試進用的羽球隊球員,身分屬具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的正式職員,而該類人員因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所以相關經商及兼職須符合該法規範。該部已責成王、李兩員任職之土地銀行評估規劃可行的商業合作模式及作法,俟與當事人討論細節並向銓敘部函釋確認後,即可執行。

新聞稿聯絡人:人事處科長王裕鈜、科長范妤瑛
聯絡電話:02-2322-8298、02-2322-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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