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1-03-08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一、 依據:本會經濟弱勢原住民住宅租金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目的:本會為協助本市經濟弱勢之原住民租用住宅,改善原住民居住品質 並提升其生活水準,特訂定本計畫。
三、 受理申請單位:臺中市各區公所或本會(文教福利組)。
四、 受理期間:自 111 年 1 月 3 日起至 3 月 11 日止。
五、 補助期間:111 年 1 月至 12 月,計補助 12 個月。
六、 補助對象、條件及應備資料: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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