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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繳納免出門 汽燃費繳納期限延至8月31日

日期:110-07-01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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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開徵,惟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仍持續嚴峻,降低群聚風險,本(110)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由原110年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公路總局表示,110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寄發,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該局「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元大銀行等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納,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者,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另民眾仍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
公路總局特別提醒,原已寄發之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所載繳納期限為7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情間,仍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線上繳納汽燃費,免出門即可輕鬆繳納,省時便利又安心。

  聯絡人:公路總局監理組 林義勝組長

  聯絡電話:02-23070123轉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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