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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11-02-18
資料來源: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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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第3790次會議今(17)日討論通過「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稱促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優化民間投資參與公共建設環境,鼓勵民間企業投入公共建設興辦,持續提供優質公共服務。

  財政部表示,本次促參法修法包含三大方向:擴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別、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及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為配合國家政策發展,新增綠能設施及數位建設為促參法公共建設類別;為引進多元民間參與模式與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機制,經評估具有必要性、優先性及迫切性之公共建設,並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具效益者,得由主辦機關於營運期間購買公共服務以降低投資風險;為協助解決促參案履約爭議,新增履約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以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促參法修正草案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後,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新聞稿聯絡人:洪科長美菁

聯絡電話:(02) 2322-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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