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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於本6日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以下簡稱退場審議會)第2次會議,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共有委員27人出席(本會全體應出席委員29人,內含教育部增聘之審議學校專任教職員及學生代表各2人;出席委員人數已達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二)。
本次會議針對專案輔導學校的審議認定進行討論,會中並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列席報告,經委員討論審議認定結果如下:
一、大同技術學院為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且目前已停招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以下簡稱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及第5款「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處以罰鍰」,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止。
二、高苑科技大學為本條例施行前已列入專案輔導的學校,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校符合退場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財務狀況顯著惡化,已有不能清償債務之事實或嚴重影響校務正常營運」及第5款「學校積欠教師薪資,且經學校主管機關依教師待遇條例之規定處以罰鍰」,認定為專案輔導學校,給予該校改善期限至112年5月31日止。
經本次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會將名單公告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專區網頁。此外,教育部後續將提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加派該校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該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以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