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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學生安心就學 就學貸款「可貸生活費」

日期:110-11-02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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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協助學生安心就學,教育部已於109年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下稱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申貸生活費條件,學生只要提出受疫情影響家庭月收入相關證明文件,即可貸款生活費,額度比照低收入戶學生,一學期最高4萬元。考量各界經濟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更劇,教育部也再次提醒學生,可以利用就學貸款以協助減輕就學的壓力。

  國教署說明,就學貸款除可加貸生活費,另為減輕貸款人的還款負擔,教育部並配合中央銀行於109年3月調降利息,宣布自109年3月25日起降息至0.9%,同時,償還就學貸款的貸款人也可使用「寬限期」、「只繳息期」、「緩繳期」、「延長還款期限」等各項緩繳措施。

  各項緩繳措施說明如下:「寬限期」允許貸款學生畢業或退伍後滿1年開始還款;「只繳息期」可申請緩繳本金,每次申請至少1年,共可申請8次;「緩繳期」由原月均所得未達3.5萬,放寬至4萬元所得為低所得者,及低收、中低收入戶,可申請緩繳本金且免息,每次申請1年,加倍申請次數,共可申請8次;「延長還款期限」則同意一般借款人可專案申請延長1.5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可延長2倍。各項緩繳措施可依自身需求搭配使用,讓貸款人可以妥善管理工作與生活開支。

  國教署表示,當學生家庭面臨突發的經濟負擔時,教育部提供的各項就學貸款緩繳措施將有助於穩定貸款人的生活品質與未來規劃。學生如有任何申貸疑慮,可向就讀學校或各承貸銀行客服人員洽詢,以利提出申請,度過難關。

聯絡人:梁世蓉    

電話:04-37061122

電子信箱:e-2159@mail.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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