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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延役除有法規困難 仍須進行核安審查及核廢處理問題

日期:113-01-24
資料來源: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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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23日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推動修法讓核電廠延役,台電尊重立委職權,台電也強調,現階段核能延役除需突破法規之限制外,仍須面對嚴峻的安全審查程序及用過核燃料處置的問題,這都需要社會的支持和地方的同意。

台電說明,核電廠若要延役,需先針對機械、電氣、儀控等類設備及結構物件,進行運轉環境下的材料老化、設備運轉特性、及未來維護保養策略等,通盤性盤點與檢視,並提出延役計畫(內容含括設備老化管理方案、福島強化方案等)送核安會進行安全審查,以確保核能安全,審查時程難以預估。

台電進一步說明,延役前核電廠須再完成部分設備汰換更新、福島安全強化方案及耐震補強工程。而延役仍須誠實面對用過核燃料處置的問題,如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因新北市政府阻撓無法動工,致使爐心用過核燃料迄未退出,無法抽換爐心用過燃料,核二1號機甚至因此提早半年停機。乾貯設施興建與啟用必須獲得地方政府的支持,才有辦法延役。

台電表示,目前社會仍對延役有不同意見,若要延役,仍需與社會溝通,取得共識。對於延役的修法,相信新國會上會有更多討論,台電身為國營事業,會充分準備科學根據及相關資料,向國會報告說明核電廠現況,並配合政府指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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