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2-10-16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3年度「音樂製作及行銷」申請補助計畫,請踴躍申請:
1.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受理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
2. 申請資格:
(1) 創作、錄製及行銷類: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且必須為創作者。
(2) 作品創意行銷類: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並具製作、發行或行銷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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