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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下稱新青安貸款)自112年8月1日推動迄113年5月底止,已協助5萬餘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安居,政策目的立意良善。
二、財政部督導公股銀行優化新青安貸款管理機制,如落實貸前徵審、貸後管理與稽查及新貸戶徵提自住切結書等;另為避免借款人利用優惠貸款買賣不動產等投機行為,並考量政府財政能量有限,為兼顧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及民眾需求衡平,修正「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新增「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之規定。財政部並將偕同內政部,透過資料勾稽、比對,杜絕不符自住使用等違規情形。
三、新青安貸款管理機制並不影響購屋自住未轉租之借款人權益,財政部將持續督導公股銀行落實徵授信審核並強化貸後管理,以確實符合推動安心成家政策的良善初衷,並透過政府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有效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