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7)日至彰化縣出席「社區公民電廠」啟動記者會時表示,去(106)年1月立法院通過「電業法」修法,將核一、核二及核三廠如期除役入法,同時讓核四廠不運轉,開啟了台灣能源轉型的序幕,朝著非核家園的目標邁進,也確立電業自由化,公民電廠因此應運而生。
賴院長表示,行政院支持能源轉型,希望藉此落實非核家園、穩定供電及解決空污。在核一、核二及核三廠除役後,目前核能發電占比約12~15%會由再生能源取代,再生能源主力是太陽能與風力發電,另有部分地熱、農業沼氣及小型水力發電。
賴院長指出,未來預計建置太陽光電屋頂型3GW、地面型17GW,合計20GW;風力發電原預計達3GW,因「電業法」通過,國際的風力發電公司到台灣投資超過10GW建置容量,而在林全前院長規劃下,採「先遴選3GW,後競價2.5GW」推動策略,目前皆已順利就緒。
賴院長表示,「電業法」修法使電業自由化、電力民主化,落實公民電廠的可行性,讓電力「消耗者」成為「生產者」。在躉購費率方面,現屋頂型太陽能發電每度約6元,產業財務模型可行、投資有效益;針對屋頂型太陽能違章建築問題,內政部並建立制度,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的前提下,訂出「結構分立型」、「結構共構型」及「設備安裝型」三種安裝方式,讓民眾參與發電。
賴院長進一步指出,目前經濟部能源局也與各縣市政府合作,邀集鄉、鎮、區、市公所共同參與,由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邀請社區民眾提供屋頂,共同參與公民電廠。
賴院長表示,感謝魏縣長、彰化縣府團隊及公民團體共襄盛舉,讓台灣順利推動能源轉型,目前國內外風力及太陽能發電公司在彰化的投資已超過新台幣1兆元,未來彰化縣將有超過2萬個月薪在5-6萬元以上的「綠能新貴」。台電及中油公司也都參與此次彰化縣社區公民電廠推動,這是新的模式,相信能夠成功。
賴院長表示,除社區公民電廠外,彰化縣的籃球場也結合太陽能發電,由開發公司建置風雨球場,政府不用出錢,明(108)年就可有110座,價值7億元,還可收3.5%的電力回饋金。此外,學校屋頂的風力發電回饋金比例是24.3%,兩者皆會用於學校及學童營養午餐。後續也請相關部會與彰化縣討論如何分配回饋金。
彰化縣政府表示,社區微電網核心價值是讓社區推動綠能、共享福利,透過社區齊力,參與的社區民眾除可以共享20年穩定售電收益外,也期望能將受益回饋社區,充實社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