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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109年度公開招募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駐點職缺,期藉以協助原住民族經濟社會健全發展,改善原住民族生活品質,並以資源統整的金融輔導模式、打造專業輔導團隊服務,發揮金融陪伴輔導機制,有效協助族人順利取得資金。
二、資格條件:
(一)職稱:原住民金融輔導員
(二)資格條件: 1.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錄取。
2.國內公私立大專以上商/管學系畢業或從事金融相關工作2年以上。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及交通工作者尤佳。
三、工作內容:派駐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辦理原住民族財務金融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餘詳附件徵才簡章)